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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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东名称 | 持股比例 | 认缴出资额 |
1 | 洪毅 | 27.29758% | 272.9758万人民币 |
2 | 龙明 | 26.03249% | 260.3249万人民币 |
3 | 卢博文 | 20.11401% | 201.1401万人民币 |
4 | 翁利中 | 12.73885% | 127.3885万人民币 |
5 | 丁康 | 6.36943% | 63.6943万人民币 |
6 | 戴政 | 5% | 50.0万人民币 |
7 | 王雷 | 0.85299% | 8.5299万人民币 |
8 | 王金喜 | 0.43796% | 4.3796万人民币 |
9 | 张鹏 | 0.39236% | 3.9236万人民币 |
10 | 肖潇 | 0.32981% | 3.2981万人民币 |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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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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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项目 | 变更前 | 变更后 |
1 | 2019-09-17 | 住所 |
北京市朝阳区双营路11号院3号楼6层2单元7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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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人定湖北巷11号2幢1层213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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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2018-11-07 | 住所 |
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13号1幢10层11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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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朝阳区双营路11号院3号楼6层2单元7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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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 2016-06-29 | 投资人 |
常婉君,自然人股东,戴政,自然人股东,樊先琴,自然人股东, [退出]冯程,自然人股东, [退出]高婷,自然人股东, [退出]宫方军,自然人股东, [退出]韩丹,自然人股东, [退出]韩泽,自然人股东, [退出]洪毅,自然人股东,李欢欢,自然人股东, [退出]李颖杰,自然人股东,龙明,自然人股东,裴燕,自然人股东,石岳,自然人股东,孙瑞桃,自然人股东, [退出]唐晓琪,自然人股东, [退出]王金喜,自然人股东,王雷,自然人股东,王逸莹,自然人股东, [退出]魏曦,自然人股东,文欣,自然人股东, [退出]肖潇,自然人股东,杨晨,自然人股东,张贺丰,自然人股东, [退出]张鹏,自然人股东,张鹏,自然人股东,张伟超,自然人股东, [退出]张圆,自然人股东, [退出]赵乾祥,自然人股东, [退出]朱婉欣,自然人股东,朱育东,自然人股东 [退出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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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婉君,自然人股东,戴政,自然人股东,丁康,自然人股东, [新增]洪毅,自然人股东,李颖杰,自然人股东,龙明,自然人股东,卢博文,自然人股东, [新增]裴燕,自然人股东,石岳,自然人股东,王金喜,自然人股东,王雷,自然人股东,魏曦,自然人股东,翁利中,自然人股东, [新增]肖潇,自然人股东,杨晨,自然人股东,张鹏,自然人股东,朱婉欣,自然人股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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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 2016-06-29 | 认缴的出资额,认缴的出资时间,投资人 |
洪毅 自然人股东龙明 自然人股东戴政 自然人股东樊先琴 自然人股东 [退出]张鹏 自然人股东张贺丰 自然人股东 [退出]王雷 自然人股东张鹏 自然人股东王金喜 自然人股东肖潇 自然人股东朱育东 自然人股东 [退出]赵乾祥 自然人股东 [退出]李欢欢 自然人股东 [退出]冯程 自然人股东 [退出]宫方军 自然人股东 [退出]朱婉欣 自然人股东韩丹 自然人股东 [退出]杨晨 自然人股东石岳 自然人股东高婷 自然人股东 [退出]张伟超 自然人股东 [退出]文欣 自然人股东 [退出]韩泽 自然人股东 [退出]魏曦 自然人股东张圆 自然人股东 [退出]李颖杰 自然人股东唐晓琪 自然人股东 [退出]孙瑞桃 自然人股东 [退出]常婉君 自然人股东裴燕 自然人股东王逸莹 自然人股东 [退出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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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毅 自然人股东龙明 自然人股东卢博文 自然人股东 [新增]翁利中 自然人股东 [新增]丁康 自然人股东 [新增]戴政 自然人股东王雷 自然人股东王金喜 自然人股东张鹏 自然人股东肖潇 自然人股东朱婉欣 自然人股东石岳 自然人股东杨晨 自然人股东李颖杰 自然人股东魏曦 自然人股东常婉君 自然人股东裴燕 自然人股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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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 2015-06-23 | 经营范围 |
投资管理;资产管理。(下期出资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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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管理;资产管理。(1、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;2、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;3、不得****放贷款;4、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;5、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。下期出资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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