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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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东名称 | 持股比例 | 认缴出资额 |
1 | 龙明 | 50.34753% | 503.4753万人民币 |
2 | 戴政 | 23.58191% | 235.8191万人民币 |
3 | 王琳琳 | 19.11312% | 191.1312万人民币 |
4 | 江婷婷 | 1.17146% | 11.7146万人民币 |
5 | 张琨 | 1.0749% | 10.749万人民币 |
6 | 王晓敏 | 0.62561% | 6.2561万人民币 |
7 | 孙喆 | 0.58573% | 5.8573万人民币 |
8 | 张亚博 | 0.55732% | 5.5732万人民币 |
9 | 夏明浩 | 0.47197% | 4.7197万人民币 |
10 | 檀晓娟 | 0.47197% | 4.7197万人民币 |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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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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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项目 | 变更前 | 变更后 |
1 | 2022-04-15 | 投资人 |
陈莉,自然人股东,崔熙宁,自然人股东,戴政,自然人股东,侯焕生,自然人股东,江婷婷,自然人股东,靳迥,自然人股东,李金燕,自然人股东,李英,自然人股东,龙明,自然人股东,石慧,自然人股东,史夏菡,自然人股东,孙喆,自然人股东,檀晓娟,自然人股东,王琳琳,自然人股东,王晓敏,自然人股东,夏明浩,自然人股东,于雯雯,自然人股东, [退出]张亚博,自然人股东,张琨,自然人股东,赵恺,自然人股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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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莉,自然人股东,崔熙宁,自然人股东,戴政,自然人股东,侯焕生,自然人股东,江婷婷,自然人股东,靳迥,自然人股东,李金燕,自然人股东,李英,自然人股东,龙明,自然人股东,石慧,自然人股东,史夏菡,自然人股东,孙喆,自然人股东,檀晓娟,自然人股东,王琳琳,自然人股东,王晓敏,自然人股东,夏明浩,自然人股东,张亚博,自然人股东,张琨,自然人股东,赵恺,自然人股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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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2019-09-17 | 住所 |
北京市朝阳区锦芳路1号院8号楼22层22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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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人定湖北巷11号2幢1层212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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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 2018-11-26 | 住所 |
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13号1幢10层11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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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朝阳区锦芳路1号院8号楼22层22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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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 2016-06-24 | 投资人 |
陈莉,自然人股东,崔熙宁,自然人股东,戴政,自然人股东,侯焕生,自然人股东,冀海霞,自然人股东, [退出]江婷婷,自然人股东,靳迥,自然人股东,李金燕,自然人股东,李英,自然人股东,刘建楠,自然人股东, [退出]龙明,自然人股东,乔诗诗,自然人股东, [退出]石慧,自然人股东,孙喆,自然人股东,檀晓娟,自然人股东,谭玲,自然人股东, [退出]唐小红,自然人股东, [退出]王富荣,自然人股东, [退出]王琳琳,自然人股东,王晓敏,自然人股东,夏明浩,自然人股东,于雯雯,自然人股东,张亚博,自然人股东,张琨,自然人股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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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莉,自然人股东,崔熙宁,自然人股东,戴政,自然人股东,侯焕生,自然人股东,江婷婷,自然人股东,靳迥,自然人股东,李金燕,自然人股东,李英,自然人股东,龙明,自然人股东,石慧,自然人股东,史夏菡,自然人股东, [新增]孙喆,自然人股东,檀晓娟,自然人股东,王琳琳,自然人股东,王晓敏,自然人股东,夏明浩,自然人股东,于雯雯,自然人股东,张亚博,自然人股东,张琨,自然人股东,赵恺,自然人股东 [新增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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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 2016-06-24 | 认缴的出资额,认缴的出资方式,认缴的出资时间,投资人 |
于雯雯 自然人股东王琳琳 自然人股东龙明 自然人股东戴政 自然人股东江婷婷 自然人股东谭玲 自然人股东 [退出]唐小红 自然人股东 [退出]张琨 自然人股东王晓敏 自然人股东孙喆 自然人股东张亚博 自然人股东夏明浩 自然人股东檀晓娟 自然人股东李英 自然人股东冀海霞 自然人股东 [退出]李金燕 自然人股东陈莉 自然人股东石慧 自然人股东侯焕生 自然人股东乔诗诗 自然人股东 [退出]刘建楠 自然人股东 [退出]靳迥 自然人股东王富荣 自然人股东 [退出]崔熙宁 自然人股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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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明 自然人股东于雯雯 自然人股东王琳琳 自然人股东戴政 自然人股东江婷婷 自然人股东张琨 自然人股东王晓敏 自然人股东孙喆 自然人股东张亚博 自然人股东夏明浩 自然人股东檀晓娟 自然人股东李金燕 自然人股东李英 自然人股东陈莉 自然人股东赵恺 自然人股东 [新增]石慧 自然人股东侯焕生 自然人股东靳迥 自然人股东崔熙宁 自然人股东史夏菡 自然人股东 [新增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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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 2015-06-23 | 经营范围 |
投资管理;资产管理。(下期出资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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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管理;资产管理。(1、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;2、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;3、不得****放贷款;4、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;5、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。下期出资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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