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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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东名称 | 持股比例 | 认缴出资额 |
1 | 金伟伟 | 100% | 10.000000万人民币 |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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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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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位 |
1 |
金伟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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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钱金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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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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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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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项目 | 变更前 | 变更后 |
1 | 2020-06-15 | 经营范围变更 |
一般项目: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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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项目:从事艺术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(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、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)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(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: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傅村镇凤塘新村清源街23号(自主申报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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