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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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东名称 | 持股比例 | 认缴出资额 |
1 | 成鹏 | 70% | 362.6万人民币 |
2 | 吴静 | 30% | 155.4万人民币 |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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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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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位 |
1 |
成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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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吴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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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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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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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项目 | 变更前 | 变更后 |
1 | 2021-01-25 | 股东变更 |
成鹏 ,吴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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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鹏 ,吴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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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2021-01-25 | 章程备案 |
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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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1-13本公司经2021年1月13日股东会决议,对本公司上次已经在登记机关备案的章程进行修改,修改条款如下: 1、原章程:第三章 第六条修改为:股东名称(或:姓名)、出资方式、出资额、出资时间如下: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出资额(万元) 出资比例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成鹏 *** 362.6 70% 2060-10-16 货币 吴静 *** 155.4 30% 2060-10-16 货币 2、第十 章公司党建。本公司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十九条和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规定: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,开展党的活动力,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。第四十一条公司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第四十二条公司符合中国共产党规定条件的,设立党的基层组织。公司党建工作由股东或高管负责。第四十三条公司党组织是党在公司中的战斗堡垒,引导和监督公司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领导工会、共青团等群团组织,团结凝聚职工群众,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,促进公司健康****展。第四十四条公司应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人员、经费和场所等保障。其余条款不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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